为进一步建立、完善和规范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,推进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的制度化、规范化、科学化、程序化、信息化,根据教育部《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》、《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》和《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章程》等的相关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本暂行规定。